各县、区商务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引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重点
以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及数字商务企业为突破口,重点引进一批具有行业引领性的电子商务领域交易服务平台企业和以网络零售、线上批发、跨境贸易、同城购物等业务为主的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推动一批宿迁籍企业家返宿创办电子商务企业,集聚一批电子商务标杆企业,做大我市网络销售市场规模,赋能实体经济,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参加市招商引资考核认定。
二、明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
2.项目申报标准为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或自建电商平台(包括app、小程序等)实现网络销售额人民币2000万元或300万美元(含)以上。
3.项目统计期间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订单量、网络销售额)。凡属店铺注册地迁入我市的,自迁入之日次月起计算网络销售额。
三、明确申报清单
(一)《2022年电商产业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表》;
(二)合同/协议复印件;
(三)项目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电子商务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应带二维码,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并附2022年电商企业网络销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店铺首页、后台数据截图等3项材料);
(五)快递发件量证明(由快递企业提供,应与网络销售额相匹配);
(六)运营、发件等办公实景和项目招商过程等图文资料;
(七)项目原注册主体营业执照和母公司投资证明等材料;
(八)其他媒体宣传、表彰激励、有关资质等材料。
第(七)(八)项为非必须提供材料。
四、明确工作进度
2022年6月15日、9月15日前,分别报送《2022年企业网络销售情况统计表》(附件2)。12月9日(星期五)前,报送《2022年企业网络销售情况统计表》(附件2)、《2022年全市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装订材料、电子文档各1份)。联系人: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苗椿松,联系电话:80908118,电子信箱:sqwlcy@163.com。
附件:
1.2022年电商产业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表
2. 2022年电商企业网络销售情况统计表
3.2022年全市电商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情况统计表
宿迁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
2022年电商产业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表
| 引进单位 | 引进人 |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地 | ||||
| 签约时间 | 注册地址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代表 | |||||
| 主要产品 | 网店数量 | |||||
| 2021年订单量 | 2021年 网络销售额 | 万元 | ||||
| 2022年订单量 | 2022年 网络销售额 | 万元 | ||||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 项目 简介 | (内容应包括项目落户地址、主要产品、品牌打造、网络销售业绩、带动就业、相关资质资格、荣誉等) | |||||
| 申报企业承诺 | 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条件据实提供,数据真实有效;自注册成立以来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申报企业(盖章):负责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 |||||
| 引进单位意见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推荐报送。 申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 |||||
| 县区 意见 | 申报材料已经过我县(区)核实,报送材料真实、有效,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报送。 县区审核部门(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 |||||
备注:统计期间自上年12月1日起至当年11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