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省税务局和农高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和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扎实做好各项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农高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夯实法治基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中心组“第一主题”、领导干部学法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内容,充分理解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税的精神内涵,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思想自觉和实践能力,把党的领导贯穿法制工作的全过程。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精准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深刻认识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意义,“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措并举。内部健全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闭环式工作链条,压茬有序推进;外部与财政人行部门实施“一单一连线”工作法,逐户跟进对接,最大化提升退税效率,全年共落实退税减税缓税政策5.74亿元,不断提升退税工作质效。
(二)全力组织税费收入
严格按照“平稳、协调、安全、持续”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加强税费收入分析预测和质量监控,夯实保障农高区高质量发展的财力基础。2022年,共组织各项收入27.42亿元,同比增长41.5%,增加8.05亿元。
(三)深入推进《意见》落实
落实落细各项税收征管改革任务要求,稳步推进全电发票受票扩围试点工作,建立《工作方案》及配档表、《重点任务推进配套台账》《落实成效纳税人获得感反馈台账》,细化11张工作任务分工单,预约开票成功率、三批次预先服完成率均为100%。
(四)全心全力优化纳税服务
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5大类20项124条具体措施,全方位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优化创新线上办理流程,强化非接触办税辅导,开展“税务+网格”等多种形式的纳税宣传辅导,有效解决纳税人急忧难盼问题。打造“税惠农高·智享未来”税务品牌,推出“五心服务”,积极构建“一二三四五”办税服务工作法格局,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方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排查清理市场准入壁垒、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打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税收风险应对,提升风险管理成效。采取多项措施确保风险应对质量,认真完成风险任务核实工作,排查企业风险,规范税收管理秩序,2022年共接收总局省局推送风险17批次32户纳税人,入库税款16.96万元,滞纳金4929.97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依法行政要求,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发布、备案、清理工作要求,2022年先后3次开展清理工作,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核机制,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截止目前,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等方面的核心作用,按规定程序开展“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针对重大税收决定、大额财务支出事项均经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二)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人才的作用,通过列席会议和接受咨询等方式,提出专门法律建议,提升合法性论证质量,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全面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按照规范执法要求,执法公示平台累计审核发布16类事项506条信息,其中2022年更新5类事项145条信息;执法音像记录管理信息平台记录行政许可事项执法信息17条。
(二)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持续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引导纳税人签署统一规范的告知承诺书,截止2022年12月,业务发生总件数为871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件数为122件。
(三)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农高区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严格执行《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规范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增强税务执法规范性、统一性,做到精确执法。另一方面,推行“刚柔相济”执法模式,采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柔性执法方式,落实“首违不罚”清单要求。2022年累计对113户次纳税人不予处罚,加强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护,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实施应急管理,制定和完善农高区局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有序地处理出现的紧急情况,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健全纠纷预防解决机制建设
严格落实各项办税服务制度,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网站等多种方式宣传维权方式,以争议化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支持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等渠道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不断强化对调解工作的跟踪监督,深化调解结果运用,努力构建涉税行政争议化解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遵照税务行政复议相关规定,充分尊重纳税人合法权益,在作出具体行为时,在《税务事项通知书》中明确告知纳税人相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对行政复议前置事项作出明确解释。2022年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落实政务公开
(一)强化内部权力制约
实行分岗设权、分事行权、定期轮岗,建立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内控内生化作用,加强内控监督平台应用,2022年,累计扫描、接收、核实、处理税收执法风险和行政管理风险指标疑点数据1029596条。
(二)加大督察审计力度
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督察督导和审计职能,先后组织迎接和开展了任期审计、炼化行业专项整治督导、留抵退税疑点排查整改等多项次督导工作,加大督察审计力度,规范税收执法和管理行为。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意见箱,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纳税人的建议及时回应。
(四)持续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依托网站、执法公示平台,公开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人事任免、a级纳税人、欠税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内容,努力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环节信息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打造公开透明的税务机关。
九、健全税收共治体系,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建立税收法治多元化宣传模式
充分利用税务网站、“鲁税通”、税企交流群、电子税务局等媒介对新出台的税费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根据纳税人反馈,印制、政策指引手册等税收政策工具书,确保不同层次的群众可以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税收政策信息,增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
(二)探索开展多样化税法活动
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作为推进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方式,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2022年开展3次税收普法志愿活动,组织学习税费优惠政策等税法知识,努力营造全民爱税护税的良好氛围。
(三)精诚协作持续强化税收共治
坚持“以风险管理为抓手,以行业规范为路径,以提升遵从为目标”,对重点对象积极开展评估,从税收视角分析项目运行,进一步宣传深化了税收法治观念,形成了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为推动实现精诚共治、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全面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
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全年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要求,研究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实现了领导小组运行的常态化。
(二)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依托学习兴税、“青春志·微课堂”等平台,普及税收专业和法律基础知识,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法律素养;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入职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
(三)落实税收执法制度
结合农高区实际,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定期抽查,确保需公示的信息按时审核发布,执法记录信息及时按规定上传,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督促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尽责。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目前税制和征管改革步伐加快,税务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依法行政工作新形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法制岗位人员缺少系统法律业务培训,缺少实际工作经验。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更加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凝心聚力落实好市局、管委会法治建设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税收法治工作积极性,以税收法治化、现代化服务农高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