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财政局聚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和防范廉政风险。
一、严格资金分配管理。落实《揭阳市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细则》,制订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财政资金分配下达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财政资金分配下达和预算追加审批程序,促进科学决策、规范分配。顺应“数字财政”建设,深化电子支付改革,建立系统动态校验、电子签章验签、自动对账和全程跟踪等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性。
二、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推动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上线,以信息化手段固化业务流程和织密内控监督“防护网”,实现程序透明、环节制衡、痕迹追溯。规范预算管理要素、业务流程和控制规则,实现预算动态监控和闭环管理,推动财政资金来源去向全程有留痕、可追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指南、项目绩效目标入库审核工作指引等制度体系,开展绩效自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推动以预算绩效管理引领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三、完善厉行节约机制。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建立“三公经费”预算控制、定期统计和监控机制,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规范落实“三公”经费支出操作指南,加强“三公”经费支出全过程管理,督促各地各单位按规定按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三公”经费情况,促进“三公”经费开支更加规范、透明。
四、加强资金存放管理。出台《揭阳市本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保值增值竞争性存放办法》,围绕存款安全、增值效益、服务质量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等设定评价指标,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存放银行,强化资金存放行为的安全管理约束和廉政风险防范。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涉农、扶贫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监管检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收支监督,近两年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内控管理情况专项清查工作,组织对市直及7个县区80个单位开展会计监督及“三公”经费检查,组织对市直7所医疗机构开展财务收支监督,加强现金支出管理情况通报,督促规范财会管理,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定期向人大、审计部门提供数据支撑,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监控局面。
六、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出台《揭阳市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收支账户和程序管理,统一全市村级现金支出凭单、报销表格、内部结算凭证,明确村级收支行为正负面清单24项、可以现金支付正面清单10项、不合法支出票据负面清单6项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不予入账负面清单8项,细化涉农小型工程项目财务规定,同时深入基层指导督促县(市、区)因地制宜制订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