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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月”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www.huhhot.gov.cn 时间:2022-02-14 16:22:09 查阅:169

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新城区公安分局“文明养犬月”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城区公安分局

2022年1月7日

新城区公安分局“文明养犬月”犬类管理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建设文明和谐城市,助力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文明养犬月”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分局从即日起至1月31日在新城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养犬月”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通过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和有效监督,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形象,使依法、文明、科学、健康、卫生养犬理念深入人心。全力推动首府养犬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我市养犬管理工作质效,坚决打赢首府犬患整治攻坚战。为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更加宜居的平安首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文明养犬月”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分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云柏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段志林?? 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贾耀霞??????????情指中心教导员

宛??静????政工办副主任

贾生武?? 督察法制大队大队长

张月峰?? 成吉思汗大街派出所负责人

胡日查?? 锡林路派出所负责人

王国庆?? 东风路派出所负责人

云国华?? 海东路派出所教导员

段建军?? 西街派出所所长

苏??德?? 中山东路派出所所长

张??宏?? 东街派出所所长

余海龙?? 迎新路派出所所长

赵志飞?? 新华东街派出所负责人

贺治军?? 鸿盛工业园区治安派出所所长

郑志军?? 青城巷派出所负责人

薛??飞????城东派出所负责人

王振伦????保合少派出所负责人

李云峰????长途汽车北站、西站派出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段志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新城区“文明养犬月”专项整治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广泛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共创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有效提高辖区居民养犬的办证率。加大对《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让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健康养犬、卫生养犬理念深入人心。依托青城便民养犬服务平台,加强犬只登记管理,对违法养犬行为、涉犬治安案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实现犬患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市民养犬行为明显规范、文明养犬意识显著提高的目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整治范围

城镇和人口聚集的区域,全部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小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和涉犬警情多发区域。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活动贯彻始终(1月7日至1月31日)

由各派出所牵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共创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文明养犬宣传活动,现场受理群众犬证办理业务,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加大居民养犬办证率。把宣传《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和依法文明养犬的理念贯穿于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要结合实际,依托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社会团体等力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违规养犬给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带来的社会危害。倡导市民依法、文明、科学、健康、卫生养犬。采取现场咨询、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7日至1月25日)

1.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未经登记、年检、免疫违规饲养犬,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大型犬烈性犬出户,养犬噪声扰民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约束、监督和举报。注重典型案例的收集,通过新闻媒体对违规养犬行为和涉犬治安案件及时曝光。对没收、扣押、收缴的犬只及时送交呼和浩特市犬类留检所,联系电话:0471-5613878。对发现的遗弃犬、遗失犬、流浪犬以及违法携犬出户、街面流动售犬、随意排泄粪便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移交辖区城管局依法处理。

2.加强犬只登记管理,加大涉犬信息的排查力度。对辖区内涉犬单位、涉犬人员以及犬只免疫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录入犬类信息化服务平台。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犬类信息化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471-3607755。

3.公安、城管联合整治行动。分局与新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执法,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的集中统一行动,目标是将流浪犬做到应收尽收,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人进行劝导、惩处,引导更多市民文明养犬,对街面流动售卖犬只行为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无照售犬行为的查处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1月26日至1月31日)

各单位要对开展“文明养犬月”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市公安局将犬类管理整治情况列入绩效考核范围,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综合评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督促整改落实,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六、任务分工

(一)各派出所

1.在专项行动期间,各辖区内居民养犬登记率达到90%以上,办证率达到70%以上,涉犬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2.充分发挥派出所社区警务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社区内居民养犬行为的管理。做到逢犬必查,查办证查免疫,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3.在专项行动期间,每个派出所开展文明养犬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两次。

4.动员派出所力量,利用社区网格群,每日推送一条以上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文明养犬宣传内容,每日文明养犬宣传覆盖人数250万以上。

5.充分运用辖区宾馆、酒店、商场等商业网点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养犬宣传内容。

6.在公共场所特别是小区、商场、市场的出入口、单元门、电梯间等地张贴文明养犬宣传海报。

7.加大对典型涉犬案事件的曝光力度。

(二)治安管理大队

1.加强对各派出所开展“文明养犬月”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指导。

2.与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

3.对所有涉犬警情跟踪督导。通过回访报案人、办案单位反馈、查阅资料等方式,提出指导性意见,实现查处一起涉犬警情,减少1起犬患,震慑全社会的效应。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首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的理念,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首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作用,决不能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影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突出抓住宣传和整治两个重点,在宣传上要采取多种形式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和犬类管理工作的战果。在整治行动中要讲究工作策略和方法,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对违规养犬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人性化执法。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和明确工作职责,把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下达、层层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分局督察法制大队将全程监督检查各单位“文明养犬月”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对在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不履行职责、不作为或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单位全局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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