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国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三批)园区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三批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组织相关地市开展申报工作。经我委与省生态环境厅审核,拟将上报的丰城循环经济园区等6个园区予以公示,见附件。
对以上园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9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生态文明处)反映。
联系电话:0791-88915124(省发展改革委生态文明处)
传 真:0791-88915136
邮 箱:888hz@drc.jiangxi.gov.cn
拟上报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三批)的园区汇总表.xlsx
来源: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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